小区配电房迁移起争议

荆门购房团购 2021-03-09 08: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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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几辆后车窗上贴有“华铭园小区 不按规划建”车贴的车辆在大街上穿行,引起市民关注。随后,记者联系上华铭园小区业主和开发商代表,就双方争议的事宜进行了采访。 车贴上所指的是华铭园小区二期楼盘,位于掇刀望兵石学校北侧。楼盘的马姓负责人介绍,部分业主与开发商就小区配电房建设位置发生争议,由于得不到解决

近日,几辆后车窗上贴有“华铭园小区 不按规划建”车贴的车辆在大街上穿行,引起市民关注。随后,记者联系上华铭园小区业主和开发商代表,就双方争议的事宜进行了采访。

车贴上所指的是华铭园小区二期楼盘,位于掇刀望兵石学校北侧。楼盘的马姓负责人介绍,部分业主与开发商就小区配电房建设位置发生争议,由于得不到解决,于是在车窗上张贴车贴。

图一

图二

据介绍,争议的配电房(如图一)目前建在小区5号楼左前侧的绿化带中间。配电房最初的规划位置在地下负一楼,供电部门指出放在负一楼有隐患(易淹水出事故),要求建在地面地势高的地方,开发商就向规划部门申请并获批准后建在了地面上。建设前(2019年的7月),开发商还将批准文件(如图二)张贴在小区进行公示。哪知建成后,部分业主有意见了。

图三

去年11月,部分业主向市长专线、规划部门等投诉此事,强烈反映开发商违反规划将此配电房建在了地面上,占用了小区公共绿化。政府和相关部门专门派人到小区调查调解。后经多次协商,去年12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书面回复(如图三),称“该小区配电房原设计在地下负一层,2019年6月应供电部门要求,建设方提出变更申请将配电房调整至地上。调整后的配电房与居民楼间距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并按程序进行了公示。目前应业主强烈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就配电房恢复到地下负一层函询供电部门意见,供电部门回复同意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督促建设方调整配电房位置,恢复规划的中心景观”。

马姓负责人介绍,规划是同意了,但配电房下移涉及到两个问题:移到地下出了安全问题谁负责?下移所需的费用谁承担?开发商认为,既然是部分业主要求下移的,那业主应该在责任书上签字,以后出了安全问题应由业主承担责任;费用也应由业主分担,因是业主强烈要求下移的,而此前改规划并建设在地上是通过正规程序了的,费用由开发商出了,这次开发商不应该出下移费。

对此,业主是如何看待的?业主代表熊先生认为,这是开发商故意为配电房下移设门槛。他说:“本来业主买房时就听说配电房在负一楼,现在移下去还要我们签字担责任、出钱,谁愿意?谁又担得起责任?所以都不敢也不能签字。”为此,配电房下移到负一楼的事搁置。业主很气愤,就在车上张贴相关车贴,给开发商施压,也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熊先生等业主还认为,此前更改配电房位置的程序也不合法,新增地面配电室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公共设施都变更了,涉及到规划条件的变更,这更应该遵循严格的程序,而不是建设工程规划科这一个科室能在通知上盖章(见如图二的落款)决定的,因为建设工程规划科并不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法律上讲,实际上到现在为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层面是没通过审批的。因为批准程序不合法,所以配电房位置更改和下移产生的费用,业主不应该承担。他还说,当时贴此通知公示时,绝大多数业主都不同意,至今一直在向上反映维权。

对于该程序的合法性问题,马姓负责人说,开发商是按规划部门的要求办的,因配电房属公共设施,申请变更位置不需要跟每一个业主打电话征求意见,只需公示即可。记者咨询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他认为建设工程规划科在上述通知上盖章,是可以代表规划部门的。

开发商提供的信息称,按供电部门要求,配电房下移到负一楼需要增加巨额费用。一是地下一层配电室的建设,配电室设备搬移,高低压线缆安装、检测,另需增加4匹空调3台,除湿机6台及相应设备,合计支出约200万元,供电施工单位、开发企业及业主三方共同承担此费用,其中业主每户应承担500元。二是配电室移至负一楼每年需增加设备检测费用20万元,负一楼配电室需24小时保持恒温恒湿用电每年约20万元,预计每户每平方米物业费约增加0.4元/月,此费用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

由此看来,业主究竟该不该签字承担配电房下移后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焦点就是要厘清上述更改位置的程序合法性,以及慎重考虑配电室下移后的成本和安全性,这些都需要专业机构依法裁定。至于配电房下移有没有必要,也需要业主慎重考虑。

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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